预警

夏季高温预警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精选4篇

| 点击:

【www.liuxuezz.com--预警】

方案,汉语词语,一般是指进行工作的具体计划或对某一问题制定的规划。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夏季高温预警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精选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夏季高温预警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

为切实做好我区20***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责任分工,落实防火责任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各乡镇(街道)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报送区防火办备案,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切实担负起一线扑救森林火灾的重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森林旅游景区、林区加油站、花炮厂、酒厂、油库、炸药库、燃(煤)气站等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联络沟通,联合联系乡镇(街道)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

(三)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乡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与村(社区)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二、突出灾前防范,强化火管控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上防火、张贴宣传标语、播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1月1日至月1日,区电视台要每日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对字迹不清的要刷新),悬挂森林防火横幅。特别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提前做好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宣传,并对森林火灾典型案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把野外火和居民生活用火管理关。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场要组织人员在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封育林区等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检查站(点),实行实名登记,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区民政局要对在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行为;区旅游局要加强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劝导并制止群众在风景区等场所燃放孔明灯;区委区政府督查目标办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炸药库、加油站、花炮厂、酒厂、燃(煤)气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区森林防火部门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区林业局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尽早尽快消除火险隐患。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将巡设卡、护林员上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乡镇(街道)、村(社)要建立村(社)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为主体的野外火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区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区电视台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

三、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要有针对重大节假日的专门的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年组织预案演练不得少于2次。

(二)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要加强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区防火办要组建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成立20—0人的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村(社区)要成立10—20人的群众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区、乡镇(街道)两级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

(三)做好扑火安全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扑火观念,坚决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推行“半小时扑救机制”和“以水灭火”扑救方式,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在扑救火中,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三进六有”,即进学校,进林区(景点)、进村组(社区)、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规范乡镇(街道)防火基础建设。建立与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森林防火通道、隔离带、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注重配足适用有效的多级水泵和水带。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提高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四、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区森林公安和乡镇(街道)派出所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特别是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对重大和影响恶劣的森林火灾案,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快侦快破。

五、完善值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乡镇(街道)、林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火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在报告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特别是发生在风景区、重要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森林火灾,实行即时报告制度,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防火办,不得迟报、隐报、瞒报。区防火办在知悉火情后,在10分钟内核实后向区政府报告。

六、加强督办督查,严格奖惩制度

各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火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等原因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火值班人员、护林员等擅自脱离岗位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责任落实到位、业绩突出、保障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

夏季高温预警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2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重点时段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按市森防指{2020}第9号文件《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行动方案,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统一行动时间

4月3日中午12时至4日晚18时止为全乡统一行动时间,各村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行动时间。

二、组织领导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由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2、各包村干部对所包保的村屯协助村干部对森林防火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各村委会及包村干部要按照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村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充分认清上坟烧纸严重性和危害性,以送鲜花、植树、网络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2、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各村和林业站要针对实际情况,加强野外火源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点部位和墓地要专门布防、对外来入村祭祀人员一律劝返、重点防范。要加强火情监测,发现野外用火及上坟烧纸者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3、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掌握防火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火情动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夏季高温预警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3

近年来,随着我县生态建设步伐的加快,森林面积逐年扩大,林草植被盖度逐年增加,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任务日益繁重。为进一步加强对防火、禁牧工作的领导,增强全民的防火和保护生态意识,确保全县森林草原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绿县”这一主题,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防火及禁牧工作有关要求,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草原防火、禁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全民保护生态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毁坏森林草原事件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打造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示范区提供保障。

二、时间安排

1、宣传月活动:每年3月份和9月份,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要集中开展防火宣传活动。

2、重点时段宣传:防火戒严期及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农历十月初一、元旦、春节等防火重点时段,要提前一周重点开展防火宣传。

3、日常宣传:其它时间要做好防火、禁牧日常宣传工作。

三、宣传范围

全县所有乡镇、林场、行政村和自然村。重点对象是防火重点地区、生态项目区的农牧民。

四、宣传重点

1、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实现中国梦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2、宣传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及重点工程和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在改善生态环境、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内蒙古的重大意义和作用。

3、针对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工作的形势,全县对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工作的安排部署。大力宣传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部门全力抓的突出典型。

4、进一步加大对《森林法》、《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关于加强祭祀用火安全管理的通知》和森林火灾政策性保险等的宣传力度,全面推进依法治火。加大《中共乌兰察布市委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牧舍饲工作的实施意见》、舍饲圈养的优惠政策和偷牧散养奖惩制度等的宣传,让老百姓知道,按照“谁退耕、谁所有、谁覆盖”原则,保护生态与自己的政策性补贴挂钩。

5、抓住有利时机,适时对县、乡镇、行政村防火指挥员、扑火队员,特别是新分管和从事防火工作的领导及专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利用民族、民间、宗教节日等机会,集中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

6、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手机短信等各类传播媒体范围大、辐射强,受众群体丰富的巨大优势,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扑火知识及禁牧政策。坚持“以人为本、以专为主、群防群治”的原则,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扑火基本知识,普及群众自防、自救、互救的基本常识。

7、继续实施学校教育工程、标牌警示工程、责任书入户工程、旅游教育工程,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千家万户。

8、加大宣传典型案例:防火方面重点宣传报道近几年全国范围内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引发原因、教训和留给我们的启示以及对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禁牧方面重点宣传养殖大户发家致富经验等。

9、在春耕、秋收等农业生产季节,重点宣传田埂林缘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的重要性和计划烧除的实施规程。

10、清明时节、阴历十月初一及春节前夕等重要祭祀节日,要组织开展文明祭祀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倡导通过鲜花、诗赋、信函、植树等文明、环保的形式祭祀,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减少火灾隐患。

11、各乡镇、林场自行安排的有关内容。重点包括火情信息联系卡、偷牧散养举报卡和《舍饲圈养协议书》等。要做到森林草原防火、禁牧广播有声、乡村有标语、交通路口有碑牌,林区、旅游重点地区有警示标语彩旗,流动宣传有专车,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舆论氛围。在人员居住集中村庄刷写防火及禁牧标语,制定防火及禁牧宣传专栏。出动防火及禁牧宣传车,播放《卓资县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通告》等,走村串户进行宣传,给农民发放“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宣传画,以及防火、禁牧宣传单。召开村民防火及禁牧动员会,与每个农牧民签订森林草原防火公约,与痴、呆、傻人员监护人、坟主、矿点法人代表签订防火责任状,与养殖户签订严格的《舍饲圈养协议书》。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对宣传工作的认识。各乡镇、林场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把握宣传时机和节奏,分工负责、分级实施,营造全社会“防火禁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确保取得实效。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及县禁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要按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做好工作。

2、突出重点,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尤其要加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在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重点部位,增设防火警示标志和宣传标语。采取流动与固定、临时与永久、文字与图像相结合的办法,力求形式多样,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3、注重实效,从内容、形式、手段上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既注重向各级领导宣传,也要注重向广大群众宣传;既注重向林、牧区职工宣传,也要注重向社会各界宣传;特别要加大向学校、农村、山区和社区的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网络,营造森林草原防火及禁牧宣传舆论氛围,确保“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典型宣传要紧扣时代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激发正能量,做到生动、具体、感人。

4、各乡镇、林场在工作中要保存好宣传材料,并建立活动档案,作为年终考核依据。要把宣传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各阶段的总结,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县防火办和禁牧办。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为:XXX

5、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抽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将不定期对各乡镇、林场和有关单位防火及禁牧宣传工作开展情况、防扑火及禁牧队伍建设和防扑火物资准备等情况进行检查。

夏季高温预警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4

为了切实做好20***年的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20***年森林防火命令》和《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年森林防火通告》的要求,我街将从3月15日全面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为保证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全面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领导分片包保责任制,按照“谁管辖、谁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自上而下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细化工作目标,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到思想不麻癖,工作早安排,切实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继续坚持“全民抓防火,政府负全责”的原则。各村委会、街直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森林防火责任落实,确保全年各项森林防火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森林防火警示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基层、在群众,要把宣传教育好群众作为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措施。切实做好“12119”火情报警电话公示、防灾减灾知识,林区用火规章制度和“十户联防”公约等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各种宣传方式,切实把《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20***年《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和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20***年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牢固树立“林区大事,防火第一”的思想。

三、加强火源管理,完善防火区监管措施,坚决堵塞漏洞

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农田地块划为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委会、街直单位要切实做好火源管理工作,从源头做起,防患于未然。要结合林情、社情,采取更严密、细致的措施,坚决把住火源入山关,制止野外农事用火。严禁野炊、野外吸烟等行为,对重点部位,要实行重点盯防,责成专人负责,死看死守,严禁入山人员将火种带进山;强化“清明节”、“五一节”等重点时段和高火险时期的管控,加强对进入林区祭祀、旅游、生产采摘等人群的管理,清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老人、儿童及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监护,防止过失酿成火灾。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在森林防火期内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做到讲实效,不走过场,直至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四、健全防范机制,提高预警应急处置能力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使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强。要健全组织指挥体系,全面落实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通讯联络、机具装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严格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坚决杜绝有火不报、迟报、瞒报,更不许“关门打火”贻误扑火时机;遇有火情,要严格按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快速出击、联动支援、重兵扑救;森林法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按规定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通过全街各个部门和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更好的完成今年的防火工作。

五、强化隐患排查整改,严肃责任追究制度

全街各防火责任单位要在“清明节”前,集中开展一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排查的重点是森林防火制度,野外火源管理措施,火灾预警及扑救应急预案、防火设施及队伍建设等内容,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紧盯不放,务必抓好整改,不留隐患。对于因失职、渎职、管理措施不当等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形势责任。

本文来源:http://www.liuxuezz.com/news/39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