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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奖学金助学金发放方案【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目的意义
为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引导学生关心社会关心他人,提高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同时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使学校助学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奖学金、助学金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1.成立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确立贫困生名单;组织申报工作。
2.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定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和发放形式。
3.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设政教处。
三经费来源
社会爱心企业资助专项经费作为奖学金、助学金基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使用,以保障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
四奖学金类别:
(一)学生个人方面奖励
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两类。奖励办法和条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励名额:各年级20名。
(1)、七、八、九年级在每学期开学初根据上学期期末成绩,综合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发展情况,通过考核确定20名学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各年级分设一等奖学金4名,二等奖学金6名,三等奖学金10名。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元,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
2.进步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在学习方面有明显进步的学生。
参加期末考试,各门考试学科总分成绩比段考(期中考试)成绩有明显提高,在校能遵守纪律,思想端正的学生,经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进步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每班推荐2名学生参评。
(二)颁奖时间
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在每学期的开学典礼上进行表彰,发给证书和奖学金。
五助学金类别:
(一)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助学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助学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先资助:
(1)
残疾且家庭困难学生;
(2)
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户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4)
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享受贫困生资助的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政教处处领取申请表),由学生户口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或证件,班主任出具体证明,报学校助学工作小组审批。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3.根据学校审核结果,通知受助学生领取减免的相关费用,并由学生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四)发放办法: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一学期中成绩优良,各方面表现好,家庭贫困的学生,经班级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得优秀特困生助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每个年级推荐5名学生参评。
六账户与资金管理
1.奖学金、助学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2.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由奖学金、助学金工作小组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学校党支部和总务处的审核,并定期在校园内公布基金的收支情况。
一、中考奖学金
2.5+3.5理科实验班学生根据全市初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统考考试成绩,其他高一新生根据中考成绩,可以获得与名次对应的以下奖学金:
1.全市中考前1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5000元;
2.全市中考第11—3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4000元;
3.全市中考第30—5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3000元;
4.全市中考第51—12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2000元。
5、全市中考第121—200名学生就读我校者,入学时第一学期一次性奖励每人800元。
二、高中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立高中学业奖学金,根据每个学期年级期末统考成绩,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以下奖学金,每个学期发一次。
1、一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0.3%,每人奖励2000元;
2、二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0.5%,每人奖励1500元;
3、三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0.8%,每人奖励1000元;
4、四等奖学金,占年级人数1%,每人奖励500元;
三、助学金
第一,国家助学金每学期每人750元,共1020个名额。
第二,马来西亚星洲日报助学金每学期每人350元,共50个名额。
第三,深圳胜义环保助学金每学期每人平均300元,共197个名额。
第四,瓮福集团总公司助学金12万元。
以上助学金优先考虑2.5+3.5理科实验班学生和其他班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四、特别资助金。
学校对品学兼优但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特别的资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自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第二条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将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奖励对象
第三条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
第四条曾获得该奖学金者不得再次申请。
第三章申请和评审程序
第五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每年9月1日-10月31日期间向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第六条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
第七条各教育处(组)初审后确定的推荐人选名单将在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网站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听取各方意见。最终确定的推荐名单和推荐材料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留学基金委。
第八条留学基金委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留学基金委网上进行二次公示。
第九条留学基金委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批准后,通知各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第四章奖学金数额及发放办法
第十条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学金数额为每人5000美元。
第十一条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按发奖时的汇率折合成所在国币种发给获奖者并组织举行奖学金颁奖仪式。
为了规范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发放工作,体现党和政府对中职学生关怀,根据市财政局,市教育局长财教(20***)162号《关于安排发放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和学生食堂补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组和评审组:
1、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评审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另外加每班2—3人学生代表
二、补贴对象:比例、期限和标准
补贴对象为在我校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贴比例为在校学生的30%;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30元;补贴期限为20***年11月至20***年4月,共5个月(2月份放假除外)。
三、补贴条件:
1、爱祖国,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责任心,有爱心;
2、家庭经济贫困,平时生活节俭,学习认真,进步较快,有上进心;
3、积极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按时上课、做早操、做课间操等;
4、遵纪守法,不抽烟,不酗酒,不打架,不私自外出;
5、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包括个人卫生、宿舍卫生、环境卫生)。
四、评审工作程序
1、领会精神。召开相关领导人员会议,领会有关精神,并向学生宣传党和国家关心中职学生的关怀和爱护;
2、组织评选。组织学生,根据补贴条件进行评选;
3、学校评审。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根据评选条件,由学校评审组进行综合审核确定初选名单;
4、公示名单。学校将初选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名单、人数、举报电话等;
5、健全档案。学校要建立健全有关享受伙食补贴的学生的相关资料,包括相关文件、领导组评审组成员名单、学生花名表等。
6、上报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补贴学生花名单、会议记录、公示材料及相关资料报送教育局。
五、档案管理
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校工作组织、工作制度、补贴名单汇总表、会议记录、公示材料、发放补贴凭证和表册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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