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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网格员日记随记精选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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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记,汉语词语,拼音是suí jì,意思是记录身边所发生的事,目的是积累题材。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村网格员日记随记精选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网格员日记随记篇1

自2月初以来,我村积极响应上级各级党委政府的号召,按照全市、全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了村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示范点创建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我们村委会在市公安局驻村工作组的带领帮扶下,在上级各级政法委的精心指导下,顺利完成了组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网格化社会管理信息平台信息录入、管理站内硬件建设、视频监控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明显。自工作站建成以来,共接待屈家岭管理区、东宝区以及漳河新区兄弟单位参观3批次。2月27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周松青率领全市各县(市、区)政法委书记及市农委、市政法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莅临我村视察网格化试点建设情况后对我村网格化示范管理工作站给予充分肯定,称赞“全市绝对一流”。现将我们的工作进展情况向各位领导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舍得投入。

1月22日下午,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朱高文到我村检查指导工作。他要求,市公安局“三万”活动驻村工作组,要把“三万”工作作为市公安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重要抓手,将好事办好,好事办实,做到“三带”:一是带头。市公安局作为漳河新区片“三万”活动队长单位,要带头按要求落实好各项任务,完成好“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二是带动。公安局作为牵头单位,要及时将相关会议精神、上级要求进行传达,带动其他市直单位共同开展“三万”活动。三是带领。要充分挖掘各种资源、整合信息,带领村组织、村民走上共同致富的道路。1月23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付集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龚德湘到我村指导网格化服务管理站建设时要求,工作站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推进,并现场成立了以市局党委委员、工会***钱先斌同志为组长、我为副组长、其他村委会成员和驻村工作队员为成员的村网格化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具体抓落实。如何抓落实?没有空闲的房子怎么办?村委会一商量,经请示龚德湘同志同意,将拟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一间45平方米的惠民超市拿出来作为工作站的场地。村网格化硬件投入缺少资金怎么办?市公安局驻村工作组不等不靠,克服自身经费紧张的困难,多方筹措资金,在建设之初即将10万元专款拨付到村里的账上,给予经费保障。

二、强化措施,高标推进。

我村被漳河新区确定为全区唯一的试点村,必须率先启动网格化建设,为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效应,市公安局驻村工作组与村委会一道一方面采取走出去参观学习外地及本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经验;另一方面,请市、区、镇三级政法委具体负责领导到我村实地指导工作。通过各方面努力,截止目前,我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确立了“四全四有”的网格化工作目标,即:社情民意全摸清,矛盾纠纷全排查,公共服务全方位,困难群体全关注;治安有人管,矛盾有人解,难有人帮,服务有人办。二是科学划分网格,将全村科学划分为8个网格,选配8名网格员,成立了成员达13名的村网格管理机构;三是长期聘用1名大学生为村网格信息管理员(每月工资1200元),负责工作站日常工作;四是搭建了高标准的村网格化信息平台。《荆门市农村网格化管理建设标准》规定: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的配备标准是“五个一”即:一台专用电脑、一个打印机、一个社管服务查询终端等设备、网格员和网格信息管理员人手配备一部采集信息的社管通、一个视频监控室。示范村还要建立2-3个高清视频探头。目前,我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除规定的“五个一”标准外,还配备了一个55英寸的液晶电视机、一个高清存储机、一个办公平台、一个档案柜、一套办公桌椅、一个服务群众资料存放架,一套管理制度,达到了“十一个一”的标准。

三、示范带头,服务群众。

2月21日下午,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付集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龚德湘到我村检查市公安局驻村工作组工作。他在检查去年“新三万”活动市公安局驻付集村工作组为该村7组兴办实事——打了两口深水井的“自选动作”后,对这次新“三万”活动“规定动作”——网格化建设作出指示,他要求,驻村工作组要将运用网格化手段作为市公安局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水平提升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示范点工作不能平推,要务实创新,从农村实际出发,合理划分网格,明确网格化要达到的实际工作目标,确定网格员和村网格管理员的工作职责与任务,建立网格化运行流程和工作规范,确保网格化接地气、得民心、出实效。为此,驻村工作组与村委会一道自我加压,在全面建成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的基础上,还制作出“两册两卡”,即,《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工作人员手册》、《网格化服务管理群众宣传手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工作人员采集(受理)信息明白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服务承诺卡》,让管理站工作人员明白自身的职责和任务、工作纪律以及工作规范等;让广大群众明白开展网格化的好处和服务的项目以及如何配合村管理站工作人员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2月27日,市公安局驻村工作组与村委会一道对网格员和网格化信息管理员进行了第一次业务培训会。会上,全村网格员喊出了“把困难交给我,把满意带回家”的口号,纷纷表示,将组建网络服务团队,定期上门采集(受理)群众诉求和各类案件线索反映,解疑释惑,扶贫帮困,排忧解难,预防隐患,满足您的多样化需求。自工作站运行以来,网格员共采集各类信息10余条,如发生在本村的2起民事纠纷均因上报及时,村委会均妥善处置,有力地促进了平安付集创建活动。

农村网格员日记随记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放思想,科学发展,加快建设新*”为主题,以提高农村供水质量、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快解决影响农民生活和身体健康的饮水安全问题,建立健全安全饮水建设与管理机制,开源节流,总量平衡,优化配置,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水利保障。

二、工程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及要求

1、目标。经省发改委、省水利厅核定,我市“十一五”规划期间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为2.79万人,我市已解决1.67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今年10月底前,要解决全市剩余的1.1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2009年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将达到以下标准:一是供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水源缺乏地区应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三级以上的各项标准。二是我市农村人均综合日用水定额采用部颁标准40~60L,考虑到气候、水资源条件和生活习惯,我市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设规模,可以适当提高到80~120L/人/日。依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部分地区可适当提高到150L/人/日。三是供水方式采用集中和分散供水两种,并供水到户。四是水源保证率在95%以上(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

2、任务。2009年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为28处,项目总投资为610万元,其中国债资金为487万元,省级配套资金为123万元,与以工代赈,小农水项目,农民投劳等方式对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区有:东城镇、头道镇、西城镇、八家子镇、龙城镇、福洞镇、南坪镇、崇善镇等8个镇、23个行政村、46个自然屯,市林业局、八家子林业局的2个林场。水源充分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采取打深井、自流引水、泵站扬水三种方式供水,其中打深井15处,自流引水12处,泵站扬水1处。共有23个供水点,其中单村供水19处,联村供水4处(头道镇龙水村龙水屯*水村5、6组为一个供水点;龙城镇水南村、官地村为一个供水点;福洞镇民光村、福洞村为一个供水点;龙城镇工农村、富兴村、龙新村为一个供水点),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1231人,总户数4672户,牲畜27239头。

3、要求。针对我市农村供水设施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根据现有的水资源条件、用水需求、地形条件、居民点分布等情况,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工程实施要与国家和我市的其它规划相协调,与发展经济和脱贫致富紧密结合,坚持统筹规划,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更大地发挥集中供水的效益。二是在水源水量充沛、地形、管理、效益分析、制水成本等条件适宜时,应优先选择适度规模的联片集中供水,并按供水到户设计。三是在水源水量较小,或受其他条件限制时,可选择单村或单镇供水。四是距离城镇供水管网较近,条件适宜时,应选择管网延伸供水。五是当用水区地形高差较大或个别用水区较远时,应分压供水。六是有条件时,应全日供水,条件不具备的供水工程,可分时供水。

三、工程进度安排

200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按4个月完成,即从2009年7月开始至2009年10月底全部结束。

2009年7月末完成水源工程,8月末之前完成土建工程(包括蓄水池),9月至10月上旬完成管道开挖、安装、埋设,检查井工程,10月中旬完成机电设备购置安装、管理设施建设(围栏)工程,10月末工程全部交付使用。

四、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措施

为保证200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顺利实施,确保工程质量,本着因地制宜、方便管理、节省投资、降低成本、工程安全可靠的原则要采取以下六项措施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一是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项目的安排和日常工作。项目所在镇主要领导负责本行政区内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镇水管人员按区域划分对本行政区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二是在项目管理中,积极推行“四制”,既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择施工队伍和建设监理队伍,并签定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建立质量责任追究制,现场负责人每天填写施工日记、全面记录工程进度,掌握资金拨付、质量等级、材料用量、人员安排等重要信息。对不符合质量的工程有停工权、返工权,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加强安全生产及各项劳动防护措施。

三是严把材料、设备进货采购关,实行政府统一采购,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坚决杜绝无生产厂家,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产品质量说明书的“三无”产品和不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

四是积极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要专人负责管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国债以及匹配资金和工程财务的预算、决算,做到专款专用,按进度付款,无挪用、挤占、虚列开支等现象,帐目清楚,手续完备。同时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五是落实责任、加强管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无事故发生,成立由水利局安全保卫科为主的监督检查小组,明确检查内容及分工,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狠抓落实,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六是工程建成后,由专人负责工程基础资料的整理和归档,项目移交后,按照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发挥工程效益,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原则,交付行政部门管理,明确工程运营中的权、责、制的关系,可采取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进行管理。

农村网格员日记随记篇3

为了让全县农村人民尽快喝到安全的水和安全的水,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根据2004年普查和省水利厅认定结果,到2009年底,基本解决了18个乡(镇)、经济开发区、生态旅游经济区、118个村222个自然屯、173801个农村人口饮用水安全问题。

二、资金安排

国家、省、市财政投资1.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552亿元。在国家和省投资不确定之前,市政府将实施统筹安排,国家和省投资下达后,将根据相关文件进行。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县长冯守权为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生,县政府副县长徐凤贵,县政府副县级研究员刘洪生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监察局、财政局、城建局、水利局、卫生局、审计局、农业电力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县政府监察室和乡(镇)、经济开发区、生态旅游经济区是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在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局长李汉库为办公室主任,水利局副局长李仲申为办公室副主任。

县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做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县发展改革局和水利局组织项目申报,争取国家和省级投资;县监察局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执法和纪律监督;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筹集、实施和项目投资的监督;县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配合水利部门结合乡镇建设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水利局负责组织编制工程项目规划、工程计划、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制定技术标准,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制定验收标准,监督运行管理;县卫生局负责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卫生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县审计局负责资金拨付和使用的审计监督;县农电局负责农村饮水

全工程的供电保障及用电安全管理;县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配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土地征用工作;县环保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按照国家、省、市投资,县政府、乡(镇)政府建设管理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县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全县的饮水安全工作负总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对本乡(镇)的饮水安全工作负总责。县政府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机构,组织安排各乡(镇)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县政府将与各乡(镇)领导签订200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责任状,各乡(镇)政府必须保证规划内项目如期完成。县政府对按规定时间内和规定标准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乡(镇),在年末绩效考核加50分。

规划实施中遗漏问题由各乡(镇)自行解决,县水利局、发展和发改革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立项、并向上级申报。

四、实施步骤

1.2008年11月末---12月初,调研测算、制定实施方案;

2.2008年12月下旬,召开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会议,部署任务;

3.2008年12月—2009年1月末,完成规划、实施方案、勘察、典型设计工作;

4.2009年2月1日—2月末,完成典型设计技术审查,典型设计预算审核、实施方案审批、计划下达工作;

5.2009年3月1日—11月末,工程建设;

6.2009年12月,开展工程验收,进行总结。

五、建设管理

1.项目落实。项目计划上报前,要得到村民认可,每处工程要有80%以上村民代表签字,村委会及乡(镇)政府盖章。项目申报做到公开、透明,要让村民了解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初步建设方案、国家补助政策等,以便接受群众的监督。

2.项目审批。本次安排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由市发改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县政府根据下达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

利用国债资金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根据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由县水利局按照相关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报上级相关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3.项目招标。县饮水安全办公室负责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招标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标管理规定,做到阳光操作,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4.项目实施。要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可采取各种形式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当地农村饮水安全现状、项目计划、责任人名单、实施进展等情况。批准后的实施计划、工程内容、投资预算、竣工决算、项目负责人等要在受益村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在村内公布。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大力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的工作机制。

5.项目验收。工程竣工后,要及时组织验收。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益群众代表对本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逐项进行自验,对隐蔽工程等薄弱环节要进行重点验收。自验合格后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由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各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验收。

六、资金管理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全部由财政部门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2.鉴于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市本级人均补助标准由市财政部门对各区、县(市)申报的典型设计进行预算审核确定后,下达各乡(镇)包干使用。

3.财政部门按照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资金拨付,保证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4.如发现违反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行为,财政部门将依照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5.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财务档案,以备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检查。工程建设完工后,要及时进行财务决算。

七、建后管理

1.明晰产权关系,实行分级管理。农村饮水工程是农村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其产权归国家所有。对于以村或自然屯为单位的供水工程,其产权也可以划归村或自然屯受益群众集体所有。县政府要在明晰工程产权关系的基础上,以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为目标,以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按照市场经济方式运作,逐步建立起适应群众生活、具有农村特色、灵活高效的分级运行管理机制。在工程管理主体的确定上,新建工程中相对集中连片的乡(镇)供水工程、跨村工程原则上应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管理;以村(屯)为单位的单村供水工程,应由乡(镇)或村委会负责管理。在经营机制的建立上,可因地制宜地采取租赁、承包、股分制、用水者合作社等多样的经营管理形式,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管理体制。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规范程序,依法签订合同。

2.建立组织,落实责任。县水利局组建专门负责饮水安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强化管理、监督指导本地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确保长期、正常使用,管理机构经费由县级财政承担。要建立技术服务队伍,通过有偿服务的方式解决饮水安全工程的维修问题。乡(镇)及村也要安排有一定管理常识和文化基础、身体健康且相对固定的人员负责供水工程的日常运行维护。

3.强化运行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县水利局要加强对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督促饮水工程经营者建立健全运行巡查、培训考核、技术档案管理、运营统计、设备养护和违章责任追究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未经市、县水利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农村饮水工程附属设施原有计划、结构,不准挪作他用。

4.加强水源保护,确保饮水安全。要划定饮水安全工程保护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水质检测,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对工程供水人员进行体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水源井周围50米范围内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堆等污染源,不得在水源工程影响半径(500米)内再打深井。凡因采矿、建厂及其它工程建设对饮水工程水源、水量造成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采取补救措施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5.投入专项资金,解决维修、管理费用问题。县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维修、养护。同时申请市财政要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给予支持。

6.制定农村供水水费征收办法,按照市场需求实行分水分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运行中实行有偿供水,合理计量收费。对用水户中弱势群体(贫困户、五保户等)在水费征收上可给予照顾。农电部门应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优惠电价,按照农村生活用电电价结算。

7.扩大宣传,提高认识,使群众认识到安全饮水的重要性,从而改变传统的生活用水方式,积极参与到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维护中。

8.几点要求:

(1)水源勘测:选择有资质的地质勘测部门,通过招标进行物探,争取5月中旬探明水源。也可采取凿探结合,对水源井划片,按设计要求进行单独招标。对物探后的水源井,县卫生部门要及时进行现场取水样化验,对水源水质进行检测,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环保部门要对水源进行评估。

(2)设计:根据法库地形复杂等特点,做好典型设计。明确资金额度,确保包干资金能够满足工程需要,加快设计进度,设计批复一处,开工一处。

(3)工程主体:县政府和各乡(镇)政府签订安全饮水责任状。水利局负责业务技术指导、工程进度情况的调度,施工质量监督、验收。

(4)结算方式:县财政局抽调2名财务人员专门管理法库县农村饮水安全办公室财务账目。工程款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给法库县农村饮水安全办公室,各乡(镇)长(项目法人)签字后,按有关报账程序,由法库县农村饮水安全办公室直接支付给中标单位(承包商)。独立费用(勘测费、设计费、监理费、管理费)按有关规定提取,管理费的2/3拨付给乡(镇)政府。

(5)县级包乡(镇)领导要认真负责安全饮水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保质保量完成安全饮水工程。

(6)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组建项目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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